- • 主管单位: 黑龙江省文化厅
- • 主办单位: 黑龙江省戏剧工作室
- • 审稿周期: 1个月内
- • 出版周期: 双月刊
- • 国际刊号: 1001-3768
- • 国内刊号: 23-1093/I
- • 期刊类别: 哲学与人文科学 查看更多期刊
- • 邮发代号: 14-16
- • 主编: 白亚光
- • 影响因子: 0-0.5
- • 出版地区: 黑龙江省 查看更多期刊
- • 出版社: 行政事业单位类
- • 语言: 中文
- • 创刊时间: 1979
一、剧作家本刊一般不接受纸质稿件,来稿请寄送软盘、光盘或发送电子邮件。
二、剧作家来稿请采用WORD文档格式,以文章标题为WORD文档的文档名。文档用宋体字编写,标题用四号字,其他部分用五号字,
三、剧作家来稿要文字规范、格式正确,参考文献的文内标注和文后著录正确,文章类稿件字数原则上不超过8000字。
四、请在稿件内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和电子邮箱)等。
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文责自负。
六、为不断扩大我刊学术交流的渠道和在国内外的影响力,本刊已加入国内、外多家数据库,作者的稿件一经在本刊刊发,将同时被多个数据库收录(光盘版、网络版),不再另行支付稿酬。如作者不同意收录,请在来稿时声明,以便做出处理,否则视为同意。
七、凡来稿一经刊发,即视为作者授权本刊自来稿发表之日起一年内享有来稿的专有使用权。在此期间对该作品或文章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网络传输)、摘登、翻译或结集出版,均须事先得到本刊的书面许可。
八、来稿请勿一稿多投,投稿之后三个月未接到用稿通知的,作者可将稿件改投其他刊物。来稿概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九、来稿请直接投给本刊编辑部,勿投个人,以免贻误。